如何处理基督信仰与有关政治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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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德州歧视华人法案失败说起
(本文作者自己现场拍的。前排中间最高的男士是德州议员华人吴元之,他左手边的女士是主席罗玲)
其他宗教组织的做法不知怎么样?有基督信仰的人,能不能参与跟自己有关的政治事务呢?
美国中文网记者邱洪辉报道 备受得州华人关注的SB147法案传出新消息,全美亚裔领袖委员会(AALC)主席罗玲介绍,通过几个月的多方努力,歧视华人法案已阶段性“死亡”。虽然也有人统计过,33个州的78个外国人土地法案,其中9个州通过了该法案,并签署成为法律。国会议员Al Green 和 Judy Chu的联合提案,反对全美歧视土地法案。
罗玲说:“感谢所有在反对SB147法案中做出过努力的群友们。本次议会季出台的所有德州对华裔的种族歧视法案基本上全军覆没。这都是大家四个月来参加各种游行集会,电话邮件,议会听证,议员游说的组织和个人的集体努力下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种族歧视是这个国家的癌症,不会彻底治愈。还会不断变种复发。我们从这次运动中学会了很多,还有更多的事可以去做,去制止癌细胞扩散,减轻对我族裔的伤害。我们还不能额手称庆,一劳永逸,不能放松警惕。”
这是个重要历史时刻,作为有基督信仰的人应该如何做呢?
感谢好友罗玲的带领这次划时代在美华人运动,也带动邀请我一起参与,自己参与和见证了这一时刻,不论是和家人朋友一起参加示威游行,还是默默的不断祷告,在属灵方面做她的后盾和参谋。
华人的文化传统温良恭俭让,听话,不争,逆来顺受,不热心从政,让人觉得华人好欺负。这必须作出努力和付出代价给予改变。这次每个人不管在台前还是幕后,都为我们的抗争发声发光发热了。大家的努力让政客们看到我们对反歧视的坚持,以后再提什么法案就要小心了。也唤醒和促使我们积极发动身边的亲朋好友积极投票,参政议政,竞选公职。
现在中美关系的变化,老大老二之争,自然殃及池鱼。德州形势虽然暂缓,别州形势依然严峻。现在最重要的是在美华人共同携其它团体发起的对其他歧视性法律的挑战,无论胜败后果深远。维护法律层面的人人平等是最重要底线,也是最后的防线。
有人引用马太福音5:39 “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发问说:
“Does that mean we should not fight against the SB147 or any of its variants?”
这是否意味着,有基督信仰的人不要抗争SB147 或其他任何相关变化的法案呢?该如何用圣经回答这个问题呢?
下面是我根据我对圣经的理解,和参考网上有关信息,分享一些自己的看法,欢迎同道交流。
首先,基督信仰的人,对小事要忍耐,特别是弟兄姐妹之间,甚至推广到同胞之间;大是大非事情上,要抗争不伦属世的事,还是属灵的事。当我们在生活中受到任何委屈,被人误解,无端攻击,抹黑时,不必与那发恶语,出恶行的人计较。此所谓把右边脸再送过去的意义所在。忍耐很难,但是心中有神作依靠,你必战胜那引诱你妄图破坏你注意力的撒旦。
耶稣在马太福音登山宝训里,有清楚的教导,让我们把有关全文转载,不然仅引用一节“打右脸再给左脸”,就会断章取义和误解耶稣所说。
马太福音 5:38-42
论爱仇敌
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5:38节,“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是旧约时,神通过仆人摩西对以色列立的摩西律法。耶稣作为神的儿子以主人的身份,成全和提高了要求。
38-41“节并非教导我们不要防备恶人的恶行,乃是教导天国子民遇事要让里面属天的生命来作反应,而不是凭着天然的肉体生命行事为人。这些例子讲的都是天国子民与人之间的关系原则,而不是谈社会伦理准则、政治生态或者国家之间的关系。”
39:“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第一,“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这是最被人误解的一段经文。主耶稣在登山宝训强调的,都是内心的态度,不是外在的形式。“打你的右脸”是用手背抽耳光,表示极大的人身侮辱。“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表示忍受屈辱、不予报复,反而预备接受下一次同样的伤害。这不是靠人的忍耐、修养所能做到的。“主耶稣说「不要与恶人作对」,意思不是叫我们不要伸张公义,不辨是非;乃是不要存报复的心行事,也不要心怀不平以致作恶。基督徒不但要做得对,而且要做得比对更多;不但在外表,在心里也不亏负别人。我们很容易在外表不亏负别人,心里却常与人作对,因为别人受苦而心里暗自欢喜,好像别人受苦可显出我们的公义正直,但心里却与恶人没什么两样。因为报复的心态,使我们的心灵不能得到自由释放。重要的不是由不由人打左脸,而是你有没有从心里来饶恕别人。主提醒我们,不要看重自己的面子,过於看重主的生命;也不要看重自己的羞辱,过於看重我们加给主的羞辱。”
41节“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逼你走” 指有人强逼你做你不愿意的事,第“一里路”是被人强逼走的,第“二里”是自己心甘情愿走的。天国子民因为单单注意天国的公民身份和产业,所以能约束自己,不介意在地上暂时的权利得失,不但外面不反抗,连里面的怨恨也没有,甚至自愿地再多走一里。这样做了,你会得到神的祝福,会有意外的收获。
39节中的“恶人”英文是“evil person ”是“邪恶”的人,是要人的命的人。“作对”英文是“resist反抗对抗”。面对邪恶的人,反抗是无力的,只有导致加速死亡。他要打你右脸,肉疼,心里当然难受,当你主动转过左脸也给他打,肯定出乎他的意外,心里一鄂,可能不打了,甚至放过你。就是再打你,也没有这么重,你的肉体和内心也没有这么痛了。前一句,他要你的里衣,连外衣都给他,虽然女士做不到,里衣比外衣还重要,但为了保住命,也是值得的,也是会令他意外,他不要了。给他打右脸左脸也好,给他内衣外衣也好,都是小事,都是教导我们对于生活意外的处事方法和智慧。另一个方面,如果关系到大事,如否定和放弃对神的信心,就不一样了,关系到生命以后的永生的事,就必须坚持了。这方面主耶稣受审判时,别人打他的右脸,主也没有转左脸由人家打;保罗受审时,还积极为自己辩护,也没有转脸由别人打。耶稣对待魔鬼对他的诱惑,让耶稣去向他低头、拜他,这是原则问题,就必须退让、甚至对抗。耶稣就说“撒旦,退去吧”,并引用旧约申命记6:13“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于是魔鬼离了耶稣。(马太福音4:9-10)。以后殉道的司提反,使徒雅各等等,宁死都不放弃对神的信仰。后来传福音的很多弟兄姐妹都这样作。
其次,在美国的法制和以基督信仰立国的社会下,政客也好,一般从政人员也罢,还算不上半夜三更路上的抢劫犯,不是邪恶的人,他们有的都是教会里管事的人,不然他们肯定也选不上,不过是为制造话题抢选票的人,只要据理据法力争,而且还有一些他们有良知的同党,还有众多反对党的议会,生命是有保障的,就不用给“左脸”和给“内衣”了,自己不去争取权益,自己就太傻了!对于这种明显是歧视性的大事,更是不能退让,不论你是什么信仰,当然作为有基督信仰的人,圣经中也有教导,要凡事祈求,凡事祷告,尤其是这次法案,更要有神的带领和发力,成功首先要赞美神,感谢神,荣耀归于神,不要归功于自己。如果是对于塔利班等等那样的政府,你去这样抗争的话,没出门就可能被抓被杀,就必须通过祷告,祈求神的带领,寻求其他办法了,不能硬着来。
有人得罪我们时,要记着没有一项罪是不会受到惩罚的,这会令我们感到好过一点。无论犯了任何一项罪,都是要付代价的。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对那些被人得罪的信徒,这是极大的安慰!每一件得罪我们的事都终将受到惩罚。
政治与基督徒的属灵生活也是不一样的。两者处事是有所不同,但对于信心大事也是不退让的。
约翰福音18:36:当官府要抓耶稣时,他自己和他也要求他的门徒放弃抗争,甚至在十字架的死亡,都是默默承受,没有抗战,没有为自己无辜争辩,因为他是为人的罪代死,是神救恩计划的必不可少的,这是他向父神顺服,他说,他要反抗的话,十万天使都会下来,那几个官兵算得了什么。
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们这些得救迁入他的属灵身体、他的教会、他的属灵国度的人,自然也不属于这世界。因此,我们也应和主耶稣一样,不能用属世的力量和方法来保护自己,不能用世俗的方式去对抗和报复。唯一可依靠的是通过祷告,祈求天上的父来保护。
与世上的国相比,耶稣的国以平安为根基(我的国若是属世界,我的仆人必要争战)。他的国不属于这个世界,也消除了这个世界当政者的敌意,现在也一样,有利于福音的传播。因为任何当权者都恐惧,会失去他们的权力。基督信仰的人必须要争战的事,使徒保罗自己这样做了,通过留下的书信教导我们也要这样做,虽然他也自愿被抓,被监禁,最后失去生命。
以弗所书6:12
“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
信徒在日常生活面临的各种问题和逼迫,表面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实际上「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12节)。既然真正的仇敌是超自然的恶魔,我们就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缺少一件都会留下破口。
提摩太前书6:12
“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为此被召,也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已经作了那美好的见证。”
保罗提醒学生提摩太,生命中有些时候我们必须说“不”;我们会想说“是的”,周围的人也都要我们说“是的”。会有这样的时候,我们得难堪地承认自己是个基督徒。但是我们要记得耶稣为我们设立了一个好榜样,他是那位为真理“诚实作见证的”(启1:5)。
SB147 制造了族群的仇恨和歧视,甚至纷争,违背了友爱、和平、和怜悯,公正和公义,也就是说违背了神的本质,因为神就是爱、和平、怜悯、公正和公义。“Under God one nation”。正如德州华人议员吴元之说:“歧视就是歧视,不论是大歧视还是小歧视。”,违背神的本质和教导的,不论信神的人还是神的儿女,自然就应该反对。我们就是神的嘴,神的手和脚。
这不是族群之争,也不是党派之争!
似乎支持该法案的有华人牧师和其他有基督信仰的华人,也不知他们从华人角度和做神工作的人身份是怎么想的?当然他们有自由选择这样做。这法案是提高到违背神的高度,不是打左脸右脸的生活态度,那么作为有基督信仰的人,反对它就是顺理成章了!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美国大众的理解和支持。
很多华人在群里及交谈中,特别说明不涉及宗教信仰和政治话题,到了要检讨和改变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