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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條立法是要「必須做」及「盡快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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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蒲
      蒲映穎
      最后由 编辑

      過往,香港一直未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香港長期暴露於國家安全風險之下,2019年「黑暴」事件終嘗慘痛教訓,這些來自暴亂的傷害不單是對著肉身,也對大家的精神造成了傷害。一些外國勢力的幹預,令當時多少年輕人被洗腦,甚至連理性都失去。能對無冤無仇,素不相識的人下死手,仍覺得自己沒有問題,這不是被洗腦了是什麼?
       
      「港版顏色革命」令市民明白國家安全的重要,痛定思痛後社會上形成共識,決心杜絕國家安全風險。國安法立法後,社會已經恢復平靜,但市民在生活中仍時常感受到外國勢力和黑暴的餘燼隱隱作祟,正如特首李家超所言,「早一日立法,少一日風險」,所以23條立法是要「必須做」及「盡快做」的,這樣社會才能得到一勞永逸的安寧。#基本法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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